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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大夫太府卿四川总领财赋累赠通奉大夫李公墓志铭1228年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二○、《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七八、《永乐大典》卷一○四二二、《经义考》卷一八六、嘉庆《四川通志》卷一八三 创作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
自中兴多故,师不解甲者十有四年,指权宜一切之征为经常不易之费,百年閒士大夫由之不知,视为当然。
知之矣,又从而旁缘吮剥、诡取阴夺者,此皆无以议为。
或知恤之莫知所以救者,什尝四五;
知救之而不能虑终知敝,不永厥德,什亦二三;
或毋问弗克,惟既厥心,宽一分则有一分之益,此什不一焉。
若夫受任之臣以是心求之,忧民之君以是心应之,未尝有精神会聚之素,而问辩逆复如父诏子承,友疑师诲,诚意实德,烂然简册,则信所谓千载一合,此合以天也。
淳熙三年七月辛未,廷臣上疏曰:「臣窃见四川总领财赋所岁支军粮为石百五十有馀万,营田岁租与贸易利州诸处夏秋税斛者凡十九万。
其百三十万水运七十,和籴六十,量产之薄厚而制其数焉。
名曰和籴,实科籴也。
上三等户饶于赀用,自输自请,虽少损犹可支;
下二等户势必付之揽纳之家,本钱既不可请,姑逭责可耳。
请下总领所,蠲四五等所科之数,而官自收籴,或止增水运以补元数」。
范成大李蘩疾速相度闻奏。
时范公制置四川,李公已被命总饷,尚留汉中也。
李公奏谓:「今九州和籴以二十四万敷上三等户,三十六万石敷下二等户,若官司自籴下户之所籴者而加之水运,则增费二百八十八万缗,此何从出?
俟臣到官询究,乃议施行。
愿假数月之期,永除五十年之病」。
夫未知君之信否,而慨然以是自任矣。
迨领饷事,即上疏略曰:「六十万石米若从官籴,石增一千多至四千,岁约百万缗。
总领所财赋已经宣抚使虞允文覈实,岁入有常,未易增费。
臣为陛下毕诚竭虑,但于经费之中斟酌损益,不须朝廷降度僧牒,不用宣司桩积钱,不动总所岁计,自可变科籴为官籴。
贵贱视时,不亏毫忽之价;
出纳视量,不取圭撮之赢。
使军不乏兴,民不加赋。
敢掇其大者十一条以献。
一谓自古军粮必随地产,今利、阆、兴、洋与关外四州米麦之产多寡不侔,今当随土之宜以充军食。
二请州县分掌籴本官侵欺移用者,以三尺从事
三请措置籴买官得自举辟四五员。
四请依已出命免收头子勘合钱。
五请通判知县以籴买能否议赏罚。
六许民户赍粮准纳赋役。
七请听臣不时委官往州县盘量。
八谓欲于上户劝籴,令民自量自槩,自输之仓,以防多取之弊。
九谓官籴断可久行,遇有调发,或未免暂科,事已而复,敢先事而言。
十谓仍旧以元价和买利路诸州税斛。
十一谓总领所宣抚司平牒往来,其职事则诸司不得与,愿专责任,以塞浮论」。
诏以六条问公,且令成大同共详度,至是孝庙犹未以剸属公也。
公奏:「此臣所总财计,制司不得而尽知」。
又画一以闻。
诏问未见此民间和籴有无增价,公奏:「天时有丰凶,物价有贵贱,随宜损益,难以豫计」。
诏问若增本钱,约度几何,岁于何取拨,公又奏:「不可豫计。
且如利、阆州以高价籴商米,而关外以小价科民粮,裕此商而困彼农,行之三四十年,不知通变。
臣今于关外随宜收籴,以未视事已减本钱近十万缗,而籴买通快。
利、阆州米价,臣亦随宜高下,使之适中,减省亦十馀万,而米商源源不绝。
每事如此,则岁干百馀万不为甚难」。
诏问不通水运州军,无人般贩去处,合就甚处籴买,如何般运,公奏谓:「如关外四州,每岁共籴粮十三万馀石,有水运及商贩则价直稍下,无运无贩则增陆费。
今二十三仓已籴十八万石矣,皆无般运之劳」。
诏问人户自量自槩,自输之仓,宁无欺弊,公奏:「虽未保无弊,与其官自量槩而肆其虐取也」。
诏问以米麦随宜杂支及令民户以税役准纳粮米,有无未便,公奏谓已移文范成大,见谓可行。
时范公惑于浮言,谓公奏先上则同共详度之命无可施行。
公遄露底里以告于范,久之,范亦舍然信服,连名复命,卒无以易公也。
俄又诏四川和籴且照年例施行,不得轻易更改,止将其间敝事革去,别听朝廷指挥
至是则孝庙之疑犹未释也。
公又三请,朝廷不能夺,诏淳熙四年分权免一年。
明年再请,又诏免一年。
盖廷臣始为下二等请,而公并蠲五等至六十万石,且始言费二百馀万,暨领事究实则费半之,故上下疑信,久而未决。
度支郎中周公嗣武被命与公计度蜀赋,公请并付嗣武审覈。
嗣武寻亦是公,独谓遣官劝籴及民赋准粮、通判知县以能官展减磨勘,是三者未便。
诏又下公,公曰大者已行则小者姑可置,惟籴买官请五得三,必固以请,上又从之。
盖自淳熙三年之秋九月五年三月,仅一年有半,而奏闻凡十有三,上尚书一,与同列往返七,玺封下尚书可其奏入,讫如初议,克底成绩。
呜呼,其难哉!
「习坎有孚,维心亨」。
《彖》释之曰:「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以孝庙之圣主于上,范公之贤议于下,犹以浮言异论始疑而终信,非公刚实在中,其能行尚而往功乎?
民既乐与官为市,牛车担负,千里不绝。
会岁大稔,父老以为三十年米价不若是之贱,梁、洋间绘象祠公,饮食必祝。
缙绅大夫士采民谣以献,无虑百篇,而资政殿学士黄公裳所赋《汉中行》、《罢籴行》二章尤为卓绝。
四年五月丙午宰执进呈范成大奏:「关外麦熟,倍于常年,盖由去岁罢籴一年,民力稍纾,得以从事耕作」。
上曰:「免和籴一年,民间便已如此,乃知民力不可以重困也」。
王淮等奏云:「去岁止免关外,今从李蘩之请,尽免蜀中和籴,为惠尤广」。
乃自仓部太府少卿
及范公召还,上首问可保其久行否,范曰:「蘩以身任此事,臣以身保」。
上大悦,曰:「是大不可得李蘩也」。
其后如盐如酒及和买布,公方欲次第奏蠲,以尽除民害,会以疾告老而卒。
诏谓措置和籴能宽民力,特与遗表恩泽一人。
洪惟孝宗皇帝在位二十八年,动遵宪法,裁抑恩赏,上自中宫以及妃嫔、戚里、宗室、内侍、潜邸,虽亲昵当得之恩,皆从减损,至于遗表恩泽之法,虽寺监长则亦复削去,今于公乃无所吝若此。
某生未及月而公卒,及长,从父兄习闻公行治。
又与父兄皆获交于公之子璟、瑀,尝以公罢籴本末俾识篇端,未几又以书来曰:「先大夫之葬既五十年而未之铭,虽墓之有铭非古也,而舍是无以久其传,子为我书之」。
按状则仁言善政有不可胜纪,而大要则诚求故中,刚中故亨,乃撮其要者而志之曰:公字清叔,系出赵郡
赵郡始于秦司徒昙,昙生玑,玑生牧,牧相赵,因家焉。
牧之孙曰左车,左车之曾孙曰秉,徙颍川
秉之六世孙就徙江夏,秉之七世孙颉徙南郑
颉生合,合生固,皆汉三公,繇是李氏为蜀望。
曾大父平。
大父讲,赠承事郎
父辄以公升朝赠朝奉郎
母金氏,赠太宜人
承事生二子,朝奉为次,蚤有志节,尝游秦,客太梁,浮淮泗江浙,道荆楚,所交皆一时名流,晚益贫。
公未冠以词赋再举于乡,寻以《春秋》首选擢绍兴十八年进士第,授左迪功郎邛州安仁县主簿石泉军教授,用荐者改左宣教郎
丁母忧,服除,知眉山县签书隆州军事判官转运司檄兼权通判彭州制置司檄兼权绵州
解州事,会通判阙,又摄事。
改摄通判邛州权发遣永康军利州成都府路提点刑狱,敕差充四川类省试院考试官,权本路转运司事,权主管四川茶马,知兴元府主管利州东路安抚司公事,除仓部员外郎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升郎中,除太府少卿,迁卿,未受命致其仕。
积官至朝奉大夫,以长子璟升朝赠朝请大夫,以仲子瑀累赠至通议大夫
始仕安仁,会朝廷行经界法,命郑克使蜀。
公受檄行视诸邑,区划平允,人已觇公器识。
石泉学校不葺,公白郡广赡养之田,请于朝增荐送之目。
眉山号不易治,曰此不可以力操也,具为科条,能使百姓知孝悌忠信,故自爱重而耻犯法。
州承虚额而取之县,县无从出,州以常赋愆期告于制置司,皆毋敢自白。
公力陈虚额之弊,帅府是之,不复诘。
又尝奏记制置使汪公应辰,其略曰:「今剑北诸州千里萧然,久而不恤,必为盗贼。
往年有纳粟度僧与夫田契等钱,诏别贮于饷所,不下数千万,今捐其什二三,凡调夫之地皆除税一年,数州之民庶其少瘳乎」!
四路故输绢于利、沔、大安诸郡,凡费六千,而关外诸军得绢仅鬻半直,公白制置使,盍令民各输正色,估钱之半疋不过五千,而给军亦如之,军民必谓两便。
时头子、勘合钱皆增旧数,公控于诸司,大略谓:「头子钱昔者贯取五钱,其后累增至四十三,近又创增十三;
勘合钱昔者一钞及石贯匹两取三十钱,近又取二十。
今以万缗为率,分为千钞,头子加百三十缗,勘合加二百缗。
四蜀之广,一岁之中钱之出入不知其几也。
以万缗计之,每一出入辄取三百三十缗,四川钱物共以五千万缗计,则是二者当得百六十五万矣。
朝廷勤恤民隐,下有司除去虚额,以三百万缗对减除放。
诏令数下,丁宁恳恻,二年于兹,有司商确,仅有成议。
夫以三百万缗分为数年对减虚额,是每年所放不满百万。
其艰涩如是,议者乃复设术阴取,元年添头子,二年添勘合,一岁之中以所减虚额之数不知几倍,而人莫之悟。
为此说者,盗臣之不如也」。
公不惟职思其忧,盖以斯民休戚自任,于此数事亦可略见。
通判彭州,才阅月,偿宿逋五万缗有奇。
彭之民既输米于州,石五千,又移输威、茂州,石不下十二三千。
乾道二年总饷者复支移四千九百馀石以饷绵州之屯,石亦十千。
公言之制置使,谓彭民安能胜此三役,繇是期会稍宽。
暨公总蜀赋,乃为奏请蠲左绵之输。
公在绵,会岁祲,请于诸司检放振恤,诸司不能夺,听免四五等户,而期会滋急。
公谓常平免役令,义仓谷专充赈给,不得他用,遇灾伤给散,行讫闻奏,公乃如令减价出粜,以价钱贷下户,仍代输秋税,庶勿误赡军,且奏且行。
又听民以茅秸易米,备粥溢楮衣,亲衣食之,所活十万人。
总领所犹取籴于绵,公力陈不可,又为画补籴之策,饷使行之,米价顿平。
议者始以好名讥之,迨明年岁在戊子,邛、蜀、彭、汉及成都间盗贼蜂起,而绵独按堵,然后知公之见远矣。
邛乱未弭,宣抚司令诘盗故,公谓始于诸县租税趣办大额,初以八十万缗为额,其后至起九十七八万,故民穷盗起,不谋同时。
议者不过发廪劝分,然义仓二万馀石,为军储之外仅六千馀,且六县之口二十万计,其何以给之?
况民产业薄,虽劝分贷种,所出无几,此必上司于籴本实额内除十四五万以免借税之害,于折估实额内除六七万以免那钱之害,则百姓乐生,虽驱之不为盗。
又论邛之患三:一曰州所欠总领所十万缗,蹙新以偿旧,其患无穷;
二曰豫借民税多至十万;
三曰今岁终尚负十馀万,则八十万之额且不能趁,此非假以数万而责其后偿不可也。
凡皆利病之至切者。
邛之浦江盐井岁欠百三十馀万,往者都转运司榷之以制低昂,课有定入,民不知也。
郡守增岁课,归井于州,以资少府私用,而民始病。
公并请于宣抚司,更法平贾,亦省刑息盗之一端也。
厥后公总蜀赋,遣官覈其事,日输不过六十檐,檐为六十斤,价十有四千,凡减盐十万八千馀斤,为缗钱七万五千。
牢盆之精与隆、简无异,总所自榷,州不与焉。
公之勇于为善类此。
永康之民出入蚕崖关者有征,公为之弛禁,凡三百万钱,而小家负课者又蠲万八千缗有奇。
两县力役之征以旁近郡为夥,公又斥郡帑之馀为代民输,凡五万缗。
威州蕃部寇边,公遣戍增饷,凡半载而民不知役。
制置晁公上其劳,诏迁左承议郎
宣抚使参政王公上其最,诏又迁左朝散郎
乾道末,岁凶民饥,公以刑狱使者常平,先事发廪,又下令蠲主客户税租各十之三,所活至百七十万人。
沈黎青羌吐蕃首领奴儿结等钞边,数百里创残,公度九折坂,户输而人抚之,贷米粟千五百石有奇,耕牛犁锄之属四千有奇。
丞相叶公某尝欲以榷酤鬻之民,公谓:「请毋以他,以成都言之。
日鬻酒二千缗,岁七千馀万,计三年抵产,必二百十万,其谁能办此?
曩岁听民请买,一道之广,仅有县镇六十馀所应令,而繇此荡产亡身者十五六,此与东南酒坊不可槩论也。
万户酒之说则习俗各异,如成都十县,岁为酒息八十三万缗,若敷在民间,其为害甚于官榷也」。
识者韪之。
公摄茶马司日,诏吴挺提举买马,且俾岁市七百疋。
公奏:「使岁七百而止,须争先收,尤有妨茶马司岁额。
况旁缘增多,不止是耶!
请为管认所买之数,发往兴州」。
奏三上,不报。
又条奏七害,大略谓:「乾道三年以前,吴璘以买马夺御前三衙岁额,故提举茶马官续觱、张德远皆以罪罢,虞允文为之禁止而后军实仅足。
今而命,其弊复见。
两司竞买,马直必增,外骄羌夷,内耗国用。
又诸军青草钱乃马军资以自赡。
十年间托买马以拘收而实夺之,虽有旨给还,久未施行也。
三边各有大屯,而兴州一军独听买马,使皆援此为词,从之与,抑拒之与?
诸军必并缘私贩,宣抚司必禁止,此必开二司之隙。
护送鬻马蕃客以防抄掠,今乃抽索吏人,须知此必各有行移,互相牵制。
臣反覆思惟,无一而可」。
是时吴氏拥兵再世,公亦欲假是分挺之权,非但为马政请也。
汉中久旱,公蚤夜孜孜,凡以请祷矜恤者靡微不尽。
是时剑外九州和籴,兴元为多,又以马运所繇,刍秣不赀。
公尝匹马行阡陌间,密访民病,有媪进而言曰:「民所以饥,和籴病之也」。
泣数行下。
公益加感叹,乃奏夏料宣司粮皆籴,而秋料宣司粮、大军粮以灾伤关总领所,或放免,或停籴。
籴既不及,民大悦,公于是已有意于九州罢籴之请矣。
绵州之屯岁于彭、绵、石泉省计截籴二万馀石,而彭之劳费倍之,且绵之米价石伍千,而远输者反不下十馀千,公请差官就绵籴买,以宽民力。
范公成大尝奏兴、洋等州义士并金州保胜军、关外四州忠勇军皆与义士一体异名,盖陕西弓箭手法,非调发不得差使,今兴元府都统司欲以义士看烽,利州东路安抚司欲以义士把关,非法也,乞放陕西旧比修成专法。
诏从其请。
公奏谓:「成、西和皆要边,而文州诸羌反侧未定,今既难以乌合禁军差替乡兵,都统司又不肯差屯驻军,今守关看烽义士、忠勇军又碍近旨如此,则拘违法之微文,成撤备之大祸。
又关外忠勇军并弓箭手等给地免税之人与兴、洋义士不同,始因宣抚使张浚、吴玠等措置马步军二千馀人,已经数十年,军额见存。
如一家三丁,一丁为军,二丁为农,或耕或战,各不相妨。
诸军自备甲马,各有部曲,并如正军。
自乾道以后,宣抚司始令依义士专法,然犹在砦屯驻,在州教阅,或一月一替,或半年一替,未至全年放散,今制置司仅以农隙教阅五十日。
夫五十年训练之卒而一朝纵之,经年不教,则事艺退堕,与义士无异,此臣之所甚惜也。
以臣愚见,兴、洋等州义士并金州保胜军未尝差使,自当依制置司所引专法施行,而四州忠勇军、弓箭手及兴利义士、文州忠胜军,守关、看烽,番上教阅,请仍依久例,惟申严私役之禁可耳」。
公之不为茍同又类此,而于吴氏之专横尤切切致意焉。
先是,公宰眉山日较成都转运司进士,因策问极言久假兵柄之患,忌者或持以示蓄愤久矣,至是滋忿。
暨公领饷事,缪奏,谓军食陈腐,龙、剑米粗黑,孝庙内批,凡再赐公。
公奏此土实不同也,乃各缄样进呈。
上大悦曰:「李晓了如此」!
于是挺之妄穷矣。
未三十年而曦以蜀叛,士益服公之先见。
公讲学临政,皆探原寻流,取法前古。
读书有《春秋至当集》、《春秋机关》、《春秋集解》,又采摭群书,自春秋迄战国时事,以年月而纪之,曰《战国前书》,又有《通鉴汉唐详节》、《汉唐事类》、《三国捷径》、《南北精华》。
其为文则有《骚坛武备》,有《忘筌集》,有《薤露碎珠》,有《韩退之书墓式》,有《经语提要》。
其临政有《理财要术》、《荒政录》、《榜示鼓舞集》《、经总条画》、《台备录》、《西宪杂记》《、榷集》、《山南杂记》、《帅阃备录》、《总所财赋源流》、《总司杂记》、《奏免和籴录》。
自经史子集,无不覃思研精,昼抄夜诵。
自号桃溪先生,文曰《桃溪集》一百卷,今藏于家。
公历仕三十年,所交皆当世名人杰士,而平生受知如叶公某、汪公应辰、晃公公溯、公武、王公炎、王公之望、查公籥、宋公似孙、范公仲恺,荐进人才如宋公若水、杨公大全、李公舜臣、杨公甲、韩公炳、黄公裳、范公荪、马公觉、吕公商隐张公子震、王公咨、费公士戣,其后各有以自见于时。
类省试主文,所得进士费公士寅、安公丙、刘公甲、陈公咸、李公兴宗、游公仲鸿,自馀不可悉数。
公事母太宜人以孝谨称,母得风痹之疾,扶侍者爪辄侵肤,公以身尝之而忘其苦。
至于兄弟患难相救,有无相通,无一閒言。
从兄江西刑狱使者望临一时,讲论赓酬,弟兄自为知己。
公娶史氏,封宜人,以仲子升朝赠硕人
四子:重祖、文老,皆早卒;
璟,用荐者改宣教郎,寻以通直郎致仕;
朝奉大夫、知涪州
女一人,适朝散大夫、前知成州罗仲甲。
孙男四人:宽民,承直郎佥书资州判官
泽氏,将仕郎
安民,觉民
孙女七人,外孙男女五人。
年六十有一,卒于淳熙四年闰六月壬辰,葬以六年二月甲子,墓在晋原县鹄鸣乡思恩里甲山之原。
铭曰:
天生斯民,后王所司。
小大相维,是保是师。
是心之存,则善推其所为。
民我知觉,民谁溺饥,斯须弗存,秦越瘠肥。
舍是非之公,搉利害之私,匪画于浮议,则沮于不见知。
烈烈李公,惟义是比。
之死靡移,上孚君心。
内格众允,外销群疑。
呜呼,诚可以动天地,贯金石,矧一气而同体者乎!